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7 名激励对象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15,800 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期货
用户
资讯
评论 (0)